7月2日,屯昌县南坤镇某地群众报警称,其槟榔园里的槟榔苗被他人盗窃,请求警方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
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在案发地周边的槟榔园内有刚种下去的槟榔苗且槟榔苗有被拔出过的痕迹。
民警随即询问了该槟榔园内的农民李某强,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强承认了其伙同朋友王某民盗窃他人槟榔苗放到自家种植的犯罪行为。
民警随后将李某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王某民在听说李某强被带走后也主动到案。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盗窃他人112株槟榔苗(价值35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内容来源:屯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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